校属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公开招聘入编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定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彭钿、唐韵、高腾、周成、杨杰、胡冬荣、吴薇、金勤文、贾欣、赵念、陈文强、台婷婷、柯小然、董冬、谢梦夕、陈伟、李培、朱李、潘乐萌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新进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及综合素质等。
三、考核程序
1、试用期满结束后,新进人员填报《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登记表》和青年教师指导手册提交所属部门,申请试用期满考核。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符合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另需填报《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相关表格可从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2、所属部门应成立考核组,根据个人述职情况,对新进人员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做出客观评价,提交本部门会议讨论;
3、经部门会议讨论通过的,且公示无异议后,所属部门应于9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四、考核结果等次及使用
1、试用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2、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并在核准的岗位职数内聘任。
(1)在教学岗的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可申请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2)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照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要求,可申请评聘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3)在管理岗位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聘任在相应的管理岗位。
3、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016年7月11日
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xls
30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新进人员管理办法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