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9-27   浏览次数:2061
 

各系、部,各有关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81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度我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报高职院校教师系列中级(讲师、实验师),高级(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考评标准

1、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任职资格条件原则上按教人20053号文件执行(具体内容可登录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政策信息一栏)。

2、申报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条件按教人199853号文件执行。

3、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教人〔200811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


4、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任职资格条件也可依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草案)》执行,但须以专题报告形式,参加省高评会的水平答辩。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表格(须经本人填写)

1、《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简明情况表》一式25份。

(二)各种证书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组织人事处验印,原件退还本人)

1、学历、学位证书

2、继续教育证书(岗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研究生进修班校/省级结业证书等)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5、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6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须提前填写免试申请表)

7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须提前填写免试申请表)

8科研成果证书

9、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等(专业课教师必须提供)

11、其他获奖证书(教学考核优秀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等)

(三)教学教育方面

1、《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一份。

2、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同类教师平均工作量,担任中层以上行政职务的教师要达到或超过同类教师三分之一工作量。本条件在评审表内体现)

3、任期内教务部门下发的原始授课通知书和课表(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组织人事处验印,原件退还本人)。

4、综述报告[申报副教授以上职务必须提供一篇。综述报告要求概述本学科(二级或三级学科)近五年来的研究动态、重要进展,反映本人在教学中如何吸收新的研究成果,在科研上取得哪些新的成绩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及系部同行专家评议意见。

5、述职报告(任现职以来的思想表现、教学情况、完成任务和取得成果等各方面)及系部同行专家评议意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提供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副教授以上须提供,包括指导教师的工作总结,互相听课的原始记录等,复印件须由系部和教务处验印)。

7、申报人职评公开课的教案,系部同行专家听课记录表(必须写出评价意见)。

8、申报人一学期的教案及系部同行专家评价意见。

9、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材料(申报讲师必须提供),学生处进行验印。

10、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或实验课教师需提交社会工作实践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申报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的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也须提供)

(四)科研方面

1、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和复印件(含版权页)。

论文需通过《中国学术期刊网》或《万方数据〈中国数字化期刊群〉》或《维朴咨询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验证,并由院教务处出具验证报告。

2、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教务处验印)。

3、代表作鉴定表。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报送教育厅统一鉴定。复印件一式三份。(申报副教授需报2篇论文,申报教授需报3篇论文)。

(五)符合条件的其他材料。

四、时间安排

1925日—928日,学习政策,宣传动员,情况摸底,安排工作;

2928日—1010日,对照条件,教师个人报名并向组组织人事处提交申报材料。

31013日,对照有关文件及申报材料的要求,人事处对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送各系部(单位)考核初评

41020日前,系部将通过初评的申报人员名单(一式3份)、初评投票结果、书面推荐意见及其他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51021-22日,教务处完成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验证,以及对科研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的验证;学生处完成对相关材料的核查。

61023日—1025日,组织人事处整理审核申报材料,

71026日,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核

71027日,学院职称考核组考评、推荐,公示一周。

8113日,组织人事处上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的师德、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情况,决定是否推荐。若申报人员在教学科研成果方面不符合某一条款要求,但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可通过专题报告向教育厅推荐。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申报教师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送审材料真实可靠;各处室、系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3、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以及专题报告推荐者,一律到省高评会参加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现场答辩。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的教学业绩和学术水平,时间不超过10分钟;破格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和水平答辩。对其他正常申报者,如果确有需要,学院也可要求其进行答辩。答辩成绩做为省学科组专家和高评会评审的重要参考。

4、申报材料要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按顺序装订,今年有关评审材料的复印件在评审结束后教育厅不再退还,但评审专家认为有必要时,将调阅申报人的有关原始材料。

5、符合教人20053号文件中第四章第七条规定的讲师任职资格条件者,可直接申请认定。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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