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了规范学院聘用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按照院领导的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处室、系部应按照“三定”方案的职能、编制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二、编制有空缺的处室、系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聘人员,由处室、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提出建议后,由处室、系部交组织人事处汇总核编,并上报院长或院长办公会议同意后,方可外聘人员,凡未履行规定程序的处室、系部一律不得聘用人员。三、聘用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皖商院人字[2006]14号)以及《关于印发〈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临时性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商院人字[2006]15号)的文件要求执行。四、各处室、系部对聘用人员应加强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凡因外聘人员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学院将追究所在处室、系部负责人的责任。
组织人事处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